欧盟法院确认现金是宪法的自由
HodlX访客留言 提交您的帖子 随着各州讨论创建完全数字货币的可能性,关于现金在社会中的地位的争论只会愈演愈烈。这就是为什么欧洲联盟法院(CJEU)的提倡者乔凡尼·皮特鲁泽拉(Giovanni Pitruzella)最近发表的意见引起关注国家侵犯个人自由的人们的兴趣的原因。主要结论是,法院认为,个人对欧元纸币服务付款的权利应受到保护,但该规则的例外情况非常有限. 现金自由 尽管CJEU的意见不具有约束力,但Pitruzella的话加强了有关现金作为表达欧盟内部人身自由的象征和工具的重要性的论点。. “关于欧元纸币[…]的法定招标的概念必须理解为原则上要求债权人强制接受欧元纸币,” Pitruzella 写. 提倡辩护人的话所依据的想法涉及现金在保护个人免受不当控制方面的重要性,以及现金与法定货币概念之间的实质性联系。. 所审查的案件与一家公司拒绝接受现金付款有关,该问题已在欧盟及其他地区以不同形式进行了讨论。最终,Pitruzella辩称,在现行欧盟法律中,“如果公共机构打算履行法定的付款义务,则公共当局有义务接受欧元钞票。” 至关重要的是,他强调说,尽管例外可以基于“诚实信用”或出于公共利益的原因,但它们不能“仅基于行政上的实用性或节省成本的原因”。 皮特鲁泽拉的观点赞成两名个人,他们因拒绝通过其首选付款方式向一家德国广播公司付款而被收取了滞纳金。这位倡导者的决定对支持消除现金的论点造成打击,使人们质疑对消费者如何以及以何种形式进行付款的国家控制。. 为什么这种观点很重要 近年来,公众辩论被迫解决自借记卡,数字支付和数字货币等技术便利的支付方式出现以来出现的问题。. “无论技术发展和支付方式如何多样,唯一没有第三方(公共或私人)窥视的真正私人交易就是现金,” 写 一位网络记者. 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现金和数字支付方式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现金无法像在线支付那样进行数字化跟踪。现金不需要中介机构就可以执行交易,也不需要基础结构来处理该交易。使用现金是一种财务选择,不需要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的批准. Simmel谈金钱与自由 “金钱实际上是最有效地将个人从其他占有财产延伸出的统一纽带中解放出来的财产形式,” 争论 乔治·西梅尔(Georg Simmel),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他的巨著《金钱哲学》(The Philosophy of Money). Simmel断言,金钱独特地赋予了人们通过其选择-自由-进行自我定义的能力。金钱不是因其特定的贸易或生活地位而强加于他们的身份,而是给他们提供了不受监控的机会,可以通过他们做出的经济决策来塑造自己的自我形象。. Simmel理论处理的现金替代品,例如数字支付,虽然允许一定的自由度,但决不能是真正的现金等价物,因为它们需要一种形式的第三方控制或另一种形式的第三方控制。. 这些选择方案使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在劳动报酬的基础上购买何种服务和产品。但是,他们缺乏第二个维度,即免受不合理的监视和控制的自由-与构成欧盟基础的民主原则齐头并进的自由. 社会在秩序(统一力量)和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之间保持着紧张关系。如果我们以一种方式走得太远,事情就不会有效地发挥作用;而如果我们以另一种方式走得太远,则个人必须忍受压迫。这种平衡是微妙的,并且流量恒定。现金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之一,它稳定了这种变化。因此,欧盟公民应该对欧洲法院确认现金为宪法自由感到高兴. 卢克·莫里亚蒂(Luke Moriarty) 加拿大人,曾在地方和国家行政部门工作了三十年。我现已退休,并密切关注与现金和数字货币有关的问题. 特色图片:Shutterstock / Zwiebackesser